内蒙古开放大学团委文件
内蒙古开大团委〔2021〕36 号
关于开展 2021 年度“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内蒙古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盟市分校、直属学习中心,校部各相关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深化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动人才培养质量提升,进一步推进全区办学体系校风、学风建设,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的典型带动和模范引领作用,激发广大系统学生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爱岗敬业、勤奋进取、学以致用,积极奉献地方社会,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修订)>的通知》(国开学生〔2021〕1 号) 和《关于开展 2021 年度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
的通知》(国开学生函〔2021〕12 号)要求,学校决定在全区系统学生中开展 2021 年度“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内蒙古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1 年 1 月和 7 月国家开放大学本科(专科起点)及专 科毕业生。残疾人教育学院的国家开放大学毕业生评选项目, 由国家开放大学单独下达推荐名额。
二、评选条件及程序
评选条件及程序按照《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修订)》(见附件 1)和学校现行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见附件 2)执行;其中,本专业课程平均成绩和综合实践
(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作业)成绩均不低于 75 分。
三、推荐名额
(一)各盟市电大、行业电大和学校各相关部门按照评 选办法所规定条件,在推选名额范围内向学校推荐优秀毕业生候选人(见附件 3)。
(二)在读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在申请条件上可 适当放宽成绩要求,不受名额限制。
1. 独立或作为主要成员获得国家、省(部)级奖励或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区级及以上奖励者。省部级奖励是指省级党委和政府直接授予的奖励和国家各部委授予的奖励,省级党委或政府所属委、办、厅(局)等部门授予的省级劳动模范、
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和青年五四奖章等类似奖项也视为省级奖励。
2. 独立或作为主要成员获得大型集团总公司的先进个 人、劳动模范或集体荣誉者。
3. 独立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完成国家级重点课题 或出版原创性的专著者。
(三)各盟市分校、直属学习中心和校部各相关学院在 推荐候选人时,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注意兼顾不同类型的学生群体(如少数民族毕业生、边远地区毕业生、“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毕业生等)。残疾人教育学院的国家开放大学毕业生评选项目,由国家开放大学单独下达推荐名额。
四、推荐材料
推荐优秀毕业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2021 年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附件 4)。
2.2021 年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附件 5)。
3.2021 年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事迹介绍(撰写要求见附件 6)。
4. 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成绩单(本专业课程平均成绩、毕 业论文或综合实践类课程成绩)。
5. 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5 寸学习或工作照片一张、1 寸彩色证件照片一张(只提供电子版照片即可)。
6. 优秀毕业生候选人进入国家开放大学学习以来所获 奖励证书的复印件。
以上材料(除照片外)均须同时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 纸质版材料需用档案袋封装,档案袋封面注明所属分部和材料目录。
五、组织领导
为认真做好本次评选表彰工作,学校成立 2021 年度“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内蒙古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 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总体部署与推进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党委副书记担任,成员由校党委宣传部、教务处、教学部、直属学院、特殊教育学院和团委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下设办公室在校团委,具体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协调和落实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校团委部门负责人兼任。
六、工作进度及要求
各盟市分校、直属学习中心和校部各相关学院应根据评选办法,结合各自实际,成立由校、院级领导任主任或组长的评选委员会或评选小组,负责组织申报、初评和推荐工作, 并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前,向内蒙古开放大学团委报送推荐材料(其中,直属学习中心的推选材料需经校直属学院统一审核、推荐和报送)。
七、注意事项
(一)严格材料审核
1. 各盟市分校、直属学习中心和校部各相关学院须在候 选人推荐表中签署审核意见,由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学校
公章,只有部门印章一律视为无效。
2. 申报人成绩单须通过教务管理软件打印,以保证成绩的准确性和成绩单格式统一。同时,在成绩单下方手写注明课程平均成绩,以及“成绩审核无误”字样。如打印成绩单 计算有误,请以文字注明。另外,在成绩单学校意见栏中填写“同意毕业”的字样,并加盖各盟市分校、直属学习中心和校部各相关学院学籍审核部门印章。
(二)严把评选条件和要求
1. 各盟市分校、直属学习中心和校部各相关学院须严格 按照推荐名额上报候选人,同时应避免出现候选人过分集中 的情况,如候选人来自同一学习中心的同一专业或同一班级, 原则上将只择优评选一人。
2. 各盟市分校、直属学习中心和校部各相关学院应严把评选条件,严格程序和要求,认真履行材料审核职责。对于 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个人学习成绩和所获表彰荣誉以及抄袭他人先进事迹等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个 人参评资格,同时在全区办学体系内对个人和推荐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郭建营 张蔚
电 话:18104710046 18686045840
电子邮箱:2370822869@qq.com 2949047527@qq.com
通信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 34 号
内蒙古开放大学团委邮政编码:010011
附件:1.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修订) 2.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3.2021 年度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4.2021 年度优秀毕生汇总表
5.2021 年度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6.候选人事迹介绍和摘要撰写要求
内蒙古开放大学团委2021 年 11 月 10 日
附件 1
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修订)
为表彰品学兼优的毕业生,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的示范 和引领作用,展示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的风采和学校人 才培养成果与质量,激发广大学生努力学习,学以致用,同 时激励毕业生在职业生涯和未来生活中继续学习,积极进取, 国家开放大学决定每年开展一次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为保 证评选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评选对象和名额
(一)评选对象为国家开放大学当年本科和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名额以国家开放大学分部及相关学院为单位, 根据其当年毕业生数量的一定比例(一般不超过万分之六) 确定,毕业生在 1 万人以内的最多可评 8 人。
(三)符合第二条第四款所列条件者,不受名额限制。
第二条 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品德高尚、行为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职业素 养, 在读期间表现优异,在工作岗位上成绩突出。
(三)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本专业课程平均成绩和综合实践(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作业)成绩均不低于 75 分。其中, 未设置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作业)的专业, 则按综合实践类课程(如综合实训、综合实践等课程)成绩
计算。
(四)毕业后一年内或在读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名额限制并可适当放宽第二条第三款中所列成绩要求。
1. 独立或作为主要成员获得国家、省(部)级奖励或中 国人民解放军战区级及以上奖励者。
省部级奖励是指省级党委和政府直接授予的奖励和国家各部委授予的奖励,省级党委或政府所属委、办、厅(局) 等部门授予的省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和青年五四奖章等类似奖项也视为省级奖励。
2. 独立或作为主要成员获得大型集团总公司的先进个人、劳动模范或集体荣誉者。
3. 独立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完成国家级重点课题或出版原创性的专著者。
第三条 评选组织
(一)国家开放大学总部(以下简称总部)组织成立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评审委员会(简称评委会),由总部和部分分部及相关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以及相关教学与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主任由总部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
评委会主要职责是讨论和决定优秀毕业生评审工作的 重要事项,确定优秀毕业生名单。
总部学生工作与教师发展部为评委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评审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分部及相关学院设优秀毕业生评审组,由分部及
相关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长,组成人员由各分部及相关学院自行决定。评审组的主要职责是根据总部有关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分部及相关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推荐工作。
第四条 评选程序
(一)总部印发本年度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及实施方案,部署本年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二)分部及相关学院按照本办法及通知要求制定实施细则, 组织地方学院及学习中心推荐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三)地方学院及学习中心对评选工作通知进行公告, 并按照要求推荐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四)分部及相关学院评审组根据推荐名额,确定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并公示一周。
(五)分部及相关学院向总部提交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相关材料。
(六)评委会召开优秀毕业生评审会,对分部及相关学院推荐的优秀毕业生候选人进行评审。
(七)评审结果在国家开放大学网站公示一周。如有异议,评委会提请分部及相关学院核实并根据核实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八)国家开放大学为优秀毕业生获得者发放荣誉证书及奖品(奖金)。
第五条 评选要求
(一)评选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原则。
(二)推荐候选人应具有一定的覆盖面,兼顾不同的学生 群体。
(三)候选人应在学习中心分布、学历层次、地域层次等方面结构合理。
第六条 优秀毕业生表彰宣传
(一)国家开放大学印发对优秀毕业生的表彰决定,总部、分部及相关学院、地方学院及学习中心采取多种形式开 展优秀毕业生表彰活动。
(二)总部、分部及相关学院、地方学院及学习中心通过广 播、电视、网络、报纸、自媒体等多种媒体对优秀毕业生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第七条 其他事项
(一)分部及相关学院、地方学院及学习中心对此项活动应予以充分重视,认真做好评选组织工作。
(二)弄虚作假获得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者,将撤销其荣誉称号,收回已颁发的奖品(奖金)及证书,并对相关人员及责任单位进行处理。
(三)为了提高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质量,总部、分部及相关学院将对优秀毕业生进行随机回访。
第八条 分部及相关学院、地方学院及学习中心可参照本评选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开展本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 第九条 本办法由国家开放大学学生工作与教师发展部
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相关文件同时废
止。
附件 2
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大学的校风、学风建设,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提升素质、增强能力、学以致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具有开放教育特色的广播电视大学学生工作,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评选推荐范围
每年度 1 月和 7 月国家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本科(专科起点)及专科当年毕业生。
二、评选推荐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 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职业素养,诚实守信,行为端正。
4. 在读期间表现优异,在工作岗位上成绩突出。
5. 学习认真刻苦,具有较强的利用多种媒体资源进行自主学习和协作学习的能力。
6. 学习成绩优良,本专业课程平均成绩和综合实践( 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作业)成绩均不低于 75 分。
其中,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作业)成绩应为良以上(含);未设置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作业)的专业, 则按综合实践类课程(如综合实训、综合实践等课程)成绩
计算。
三、推荐名额
各盟市电大、行业电大,校部各学院,直属教学点推荐 名额由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根据当年毕业生相关数据结合历次参评情况统一进行分配。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1. 内蒙古电大印发开展本年度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毕业 生评选活动通知,部署本年度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
2. 分校级电大按照本办法及通知要求制定实施细则,组 织所属直属学习中心推荐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3. 教学点按照上级电大要求推荐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4. 分校级电大成立优秀毕业生评选委员会或评选小组, 评选省级电大优秀毕业生,在此基础上确定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并公示一周。
5. 分校级电大向内蒙古电大提交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名 单,并报送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 荐表、事迹介绍、个人照片、成绩单原件和奖励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6. 内蒙古电大优秀毕业生评选委员会召开优秀毕业生 评审会,对推荐的优秀毕业生候选人进行评审。
7. 评审结果在内蒙古电大网站公示一周。如有异议,提 请内蒙古电大评选委员会或评选小组复议。
8. 内蒙古电大根据公示最终结果确定年度内蒙古广播 电视大学优秀毕业生。
五、宣传表彰
1. 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印发表彰决定,内蒙古电大优秀 毕业生由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颁发荣誉证书。
2. 内蒙古电大及教学点采取多种形式如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多种媒体对优秀毕业生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 道,开展优秀毕业生表彰活动。
3. 各盟市试点教学单位可参照本办法自行评选本校优 秀毕业生。
序号 |
分校(学院) |
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数) |
内蒙古开大优秀毕业生 (候选人数) |
1 |
呼和浩特分校 |
1 |
1 |
2 |
包头分校 |
1 |
1 |
3 |
呼伦贝尔分校 |
1 |
1 |
4 |
兴安盟分校 |
1 |
1 |
5 |
通辽分校 |
1 |
1 |
6 |
赤峰分校 |
1 |
1 |
7 |
锡林郭勒分校 |
1 |
1 |
8 |
乌兰察布分校 |
1 |
1 |
9 |
鄂尔多斯分校 |
1 |
1 |
10 |
巴彦淖尔分校 |
1 |
1 |
11 |
乌海分校 |
1 |
1 |
12 |
阿拉善分校 |
1 |
1 |
13 |
校部特殊教育学院 |
0 |
1 |
14 |
校部直属学院 |
6 |
5 |
合 计 |
18 |
18 |
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工作单位 |
职称职务 |
所在学习中心 |
入学时间 |
所学专业 |
本/专科 |
本专业课程平均分 |
毕业论文成绩 |
1 |
|
|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
|
内蒙古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工作单位 |
职称职务 |
所在学习中心 |
入学时间 |
所学专业 |
本/专科 |
本专业课程平均分 |
毕业论文成绩 |
1 |
|
|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
|
2021 年度分部、相关学院毕业学生 人,其中 2021 年 1 月毕业 人,2021 年 7 月毕业 人。(公章) |
分部、相关学院负责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部门: ;部门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手机: ;Email: 联系地址: 邮编: |
注:毕业论文成绩指毕业论文(毕业作业、毕业设计)成绩,若无毕业论文(毕业作业、毕业设计)的专业,则填写综合实践类课程成绩。
附件 5
2021 年度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
注:1.表中所有信息都必填,不能为空,如没有工作单位和职务/职称,这两项内容填“无”。
2.奖励栏内按时间顺序填写进入国家开放大学学习以来所获奖励荣誉,要与获奖证书复印件 对应。
2021 年度内蒙古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
姓 名 |
|
性 |
别 |
|
出生年月 |
|
此处粘贴1 寸彩色免冠照片 |
籍 贯 |
|
民 |
族 |
|
政治面貌 |
|
学习中心 |
|
本/专科 |
|
专 |
业 |
|
学 号 |
|
入学时间 |
|
毕业证 电子注册号 |
|
毕业时间 |
|
工作单位 |
|
职务/职称 |
|
联系电话 |
|
邮 |
箱: |
|
进入内蒙古开放大学学习以来,何时何地获得何种奖励 |
学习中心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
月 |
日 |
|
|
|
|
年 |
单位(公章) 月 日 |
各分校、相关学院审核意见(包括公示情况): 主管校长签名: 年 月 日 |
|
年 |
学校(公章) 月 日 |
内蒙古开放大学评委会审核意见: |
|
内蒙古开放大学(公章) 年 月 日 |
注:1.表中所有信息都必填,不能为空,如没有工作单位和职务/职称,这两项内容填“无”。
2. 奖励栏内按时间顺序填写进入内蒙古开放大学学习以来所获奖励荣誉,要与获奖证书复印 件对应。
附件 6
2021 年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事迹介绍撰写要求
一、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事迹介绍要由所在学习中心据实撰写, 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事迹介绍采用小四号宋体字,用A4 纸打印。
三、事迹介绍应实事求是,篇幅在 1500-2000 字,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基本信息: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务,职称,何时进入开放教育何专业学习等。
2. 总体概述:
概括描述在读期间或毕业后学习与工作的突出表现,以及所获奖励情况,字数不少于 200 字。
3. 详细事迹:
重点介绍在读期间及毕业后的学习情况,学习对职业发展的影响和工作中的主要业绩,以及参加学校和社会活动的情况。